投資人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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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委員會
雍智科技目前功能性委員會計有審計委員會及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會成員由獨立董事擔任:
獨立董事 |
審計委員會 |
薪資報酬委員會 |
林江亮 |
★召集人 |
★召集人 |
陳啟文 |
V |
V |
陳金漢 |
V |
V |
審計委員會
本公司審計委員會成立於107年9月28日,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主要職責為審議或處理下列事項:
一、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二、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三、依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四、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五、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六、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七、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八、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九、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十、年度財務報告及半年度財務報告。 十一、 企業併購法規範之併購事項。 十二、第一季及第三季財務報告。 十三、核定本公司簽證會計師年度審計及非審計服務事項。 十四、與本公司簽證會計師進行溝通及交流。 十五、協商管理階層與本公司簽證會計師間關於財務報告方面之意見分歧。 十六、與管理階層及本公司簽證會計師討論本公司其他財務資訊以及美國證券交易法要求之報告。 十七、其他本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薪資報酬委員會
董事會於107年4月決議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負責訂定並定期檢討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員工及董事、監察人酬勞執行情形
1. 公司章程所載員工、董事酬勞之成數或範圍:
依據公司章程規定:
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以不低於當年度獲利狀況之10%分派員工酬勞及應以不高當年度獲利狀況之1%為董監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再依前項比例提撥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前項所稱之當年度獲利狀況係指當年度稅前利益扣除分配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前之利益。員工酬勞發放之方式得以股票或現金為之,發放之方式、數額及股數應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員工酬勞發放對象係以受聘或受雇於本公司從事工作,並經正式任用且享有勞工保險待遇之從業人員為限,並包含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員工,而不包含臨時、試用人員。董事(含獨立董事)酬勞發放之方式以現金為之,授權董事會於上限範圍內,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
2. 員工、董事酬勞給付酬金之政策、酬金之程序及與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關聯性及執行情形:
公司章程規定,應以不低於當年度獲利狀況之10%分派員工酬勞;及應以不高當年度獲利狀況之1%為董監酬勞。依據112年度的財務報告,112年度營業額為新台幣1,410,225仟元,較前一年減少8%;稅後淨利新台幣354,202仟元,較前一年減少13%;稅後基本每股盈餘由去年的15.01元減少至13.07元,較前一年減少12.91%,112年的經營績效較111年下滑。112年度董事、員工酬勞分配案業經 113年03月04日薪酬委員會及董事會參考112年的營運營績效成長幅度和公司章程規定,決議通過,配發董事酬勞1,700仟元、員工酬勞52,500仟元。並提交113年06月03日本年度股東常會報告。
單位:仟元
年度 | 項 目 | 董事會通過數 | 增減比率% |
---|---|---|---|
112年度 | 員工酬勞-現金 | 52,500 | -12.65% |
董事酬勞 | 1,700 | 21.42% | |
合計 | 54,200 | -11.88% | |
111年度 | 員工酬勞-現金 | 60,105 | 無 |
董事酬勞 | 1,400 | 無 | |
合計 | 61,505 | 無 |
綜上所述,本公司支付董事、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及經理人酬金之政策及訂定酬金之程序,與經營績效具有正向關聯性。
相關檔案下載
1. 獨立董事之職責範疇規則(110.03.08).pdf2. 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107.08.09).pdf
3. 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110.03.08).pdf
4. 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111.11.07).pdf